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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郑州市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1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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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14名。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隶属于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占地面积875.5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位于省省会市中原区长椿南路22号。现开设有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药学、护理学等47个专业。现有教职工608人,其中专职教师536人,各类在校生150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为副组长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监督,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三、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院发展需要,拟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14名。详见附件《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及人数一览表》。

四、公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8、2019、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过国家教育部门的认证);

7.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8.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9.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省教育厅(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发布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1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入“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2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的专业、学历、择业期等条件要求。报名资格是否通过,学院将在报名系统中做出及时答复。

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以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及参加笔试人员注意事项等。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若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71-8663839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与答辩)。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相关信息,请应聘者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需携带“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和“身份证”,按时到学院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学院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试讲与答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学院公布的面试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方式进行,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试讲部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

学院成立面试工作小组,面试工作小组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博士岗位招聘,不受以上比例限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学院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党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与把关。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如考察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委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7674258(学院纪委(监察处));

0371-6969101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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